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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加大检验检测造假处罚力度

发布日期:2025-03-25 12:59 来源: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聚焦解决当前检验检测造假成本偏低、从业人员责任虚化等突出问题,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明确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管理人员职责,规范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行为,压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办法》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未经检测出报告、替检漏检、篡改数据、伪造结果等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罚款上限提高至十万元;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致使检测报告数据、结果错误的行为,最高可处以五万元罚款,提升了检验检测机构故意违法成本,突出了执法力度。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办法》规定,可以采用说服教育、提醒敦促、约谈纠正等非强制性手段予以处理,体现了执法温度。

市场监管总局将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抓好《办法》贯彻落实,确保新规落地见效;深入开展对《办法》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评估,适时组织对《办法》进行全面、系统的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从业机构的合规经营义务和主体责任,提升检验检测供给水平和服务成效,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

新规核心变革:责任、罚款、监管全面升级
  一、责任穿透绑定(《办法》第6、16条)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与违法结果直接挂钩,需承担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新增条款:检验检测机构需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违规人员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二、违法成本翻倍(《办法》第二十七条)出具虚假报告:罚款上限从3万元提至10万元(如伪造数据、调换样品等)。违反强制性标准:导致数据错误,最高罚款5万元。

三、监管手段强化(《办法》第十七条)“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随机抽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检查结果依法公开。飞行检查重点:原始记录真实性、设备校准状态、分包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