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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检查结果发布 多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

发布日期:2019-06-28 17:08 来源: 

近日,多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飞行检查结果通告,多家企业因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被要求整改。详情如下:

上海

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2019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安排,第二季度该局组织对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安排和重点

本次飞行检查结合检查员培训,采取跨区交叉的方式,从市药监局相关处室、执法总队、认证审评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各区市场监管局随机抽调检查员,以强化企业自律管理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切入点,重点核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管理者代表履职情况、企业年度自查报告情况、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情况等内容,检验检查员培训效果和强化企业自查自律和企业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本次飞行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上报的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与实际不符,未按规定报告不良事件,管理者代表未按职责要求履职等问题。

(一)飞行检查发现,上海东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澳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俏健医疗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晟昶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上述4家企业应暂停生产进行整改,并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召回相关产品。在恢复生产前,企业应当书面报告我局,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其中上海晟昶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移交稽查部门调查,依法处理。

(二)飞行检查发现,上海普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较严重缺陷,企业已主动递交停产报告进行整改。该企业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移交稽查部门调查,依法处理。企业应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召回相关产品。

(三)飞行检查发现,上海净宜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上海申丁实业有限公司已不在原许可证载明的生产地址。企业如需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生产,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企业持有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四)飞行检查时,上海宏隆医疗用品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欧利文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众和天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请企业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监督检查,如企业的生产条件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活动。

(五)飞行检查发现,上海华线医用核子仪器有限公司医疗器械产品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品在产,企业在恢复生产前,企业应当书面报告我局,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飞行检查发现,上海水禾医用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元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8年飞行检查停产整改后仍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在恢复生产前,企业应当书面报告我局,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飞行检查时,上海诺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正在进行改造,企业在恢复生产前,企业应当书面报告我局,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该局已要求相关监管部门根据上述处理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江苏


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停产整改的公告(2019年第1期)。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底至6月初,对国家质量抽检多产品、多批次不合格的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吴江市亿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扬州市双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质量体系运行中存在严重缺陷项。目前,2家企业分别由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整改。

厦门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厦门市湖里区天祥和药店进行飞行检查,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企业注册地址

飞行检查时间

不合格项目情况

检查结论


厦门市湖里区殿前社4101店面

2019年06月13日

严重缺陷3项,主要缺陷5项,一般缺陷3项

严重违反GSP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质量负责人

王瑞娟

胡雅萍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企业人员配备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不相适应。企业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实现药品可追溯,抽查拆零药品利巴韦林颗粒等,计算机销售记录、库存及实际库存数量不一致。企业负责人未能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职。配备的执业药师未能履行处方审核工作。未按规定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检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未按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处理措施


厦门市湖里区天祥和药店上述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订),我局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